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設計
建築設備自動化系統(BAS)的重要組成部分。智能建築中的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設計首先必須符合GB50116《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設計規範》的要求(*新為GB50116-2013),同時也要適應智能建築的特點,合理選配產品,做到安全適用、技術先進、經濟合理。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一般分三種形式設計:區域火災自動報警系統,集中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和控制中心報警系統。就智能建築的基本特點,控制中心報警系統是*適用的方式。
智能建築中中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設計要點是:根據被保護對象發生火災時燃燒的特點確定火災類型;根據所需防護面積部位;按照火災探測器的總數和其他報警裝置(如手報)數量確定火災報警控制器的總容量;按劃分的報警區域設置區域報警控制器;根據消防設備確定聯動控制方式;按防火滅火要求確定報警和聯動的邏輯關系;*後還要考慮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與智能建築“3AS”(建設設備自動化系統、通信自動化系統、辦公自動化系統)的適應性。 歡迎您的來電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