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總則
1)電工安全用具應放在通風良好的室內保管,且周圍不得有汙物;使用及保管都不能使其受到損傷;使用人員及保管人員應愛護電工安全用具。電工安全用具應分類保管且地點固定。
2)電工安全用具應專人保管,並有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人庫檢查制度》、《借用制度》、《維護保養制度》、《定期試驗制度》、《報廢制度》等,各種制度應嚴格執行.電工安全用具不得借外人使用,也不得作為他用,以免損壞以致再用時出現事故。嚴禁用其他工代替安全用具。
3)電工安全用具使用後交還時,應由保管人員檢查驗收,以免報壞不報告而下次再用時出現事故;使用人應及時報告使用中發現的問題,以便及時修理或更換。
4)安全用具應定期維修保養,及時發現用具的隱患,以便修理或報廢。
5)安全用具應定期校驗。主要包括耐壓試驗、泄漏電流試臉、拉力試驗、載荷試驗等,常用電氣絕緣工具和安全用具試驗標準分別見表3.3和表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