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衛生部、國家環保總局及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聯合頒布的《GB/ T18883-2002室內空氣質量標準》實質上是一個健康人居環境的基本標準,對建築開發商、裝修商、家具商並沒有強制約束力。由建設部、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聯合頒布的《民用建築工程室內環境汙染控制規範》GB50325-2001( 2006版)則是在民用建築工程室內環境汙染控制方面,對建築商和裝修商具有強制性的工程驗收標準的檢測條件比的檢測條件嚴重寬松,盡管前者的汙染物濃度限值略小於後者,但檢測前關閉門窗的條件只有1小時,而後者是12小時。因此,提示廣大房屋的*終使用者,按標準竣工 驗收的民用建築工程和室內 裝修工程的房屋,不等於達到人居健康的充分條件。如果在房屋中引入了家具,無論新居還是舊屋,室內空氣質量很可能進一步下降,為生命健康著想而進行的室內空氣質量檢測,才是衡量房屋是否符合健康人居環境標準的根本依據。
長期接觸低濃度甲醛蒸汽,可有頭痛、軟弱無力等癥狀。國外報告14%~16%的工人接觸甲醛後出現消化障礙、興奮、震顫、視力障礙。在甲醛濃度達到0.2-0.7mg/m3的車間內,長時間工作工人有食欲喪失、體重減輕、乏力、頭痛、心悸和失眠等現象。據報告,甲醛還可引起觸覺、痛覺和溫覺障礙(感覺過敏*常見,常局限於身體的一側或某些局部),身體一側(常為右側)排汗過多,身體兩側皮膚溫度不等。長期接觸低濃度甲醛工人眼和咽部刺激癥狀及胸部壓迫感的比例要顯著高於對照組,並且肺功能可受到影響。一部分工人可出現頭暈、頭痛、乏力、嗜睡、食欲減退、體重減輕、視力下降等,但目前尚未見肯定的慢性中毒病例報告。一些研究提示接觸甲醛個體或人群患鼻腔或鼻咽部腫瘤增多,IARC(1995)將甲醛列為人類(鼻咽部)可能的致癌物(Group 2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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